Q. 關於作品的製作方式與上架形式

A.

※目前只有日本版作品可以設定・確認作品的製作&上架型式
在 Creema 上可販售的商品,依照〈作品類別〉以及〈參與・製作方式〉進行分類。

〈作品類別〉

▶︎ 手作・原創設計作品
手作或原創設計的作品
例如飾品、服飾、居家用品、家具等。

▶︎ 手工藝材料
手作所使用的材料或工具
例如布料、線材、珠飾、材料包、編織圖等。

〈參與・製作方式〉

關於「參與・製作方式」的登記選項
為了讓買家能安心選購創作人所上架的作品,必須為每件作品登記「參與製作方式」的相關資訊。
請於作品上架頁面的「參與製作方式」欄位中,依照實際的製作內容,準確選擇最相符的項目。

此外,若作品不符合以下任一種參與方式,則無法在 Creema 上架販售。另外,若對參與製作方式作出不實申報,也將會違反使用條款。

▶︎ 自行製作〈參與所有或是一部分的製作〉
由創作人(本人或其品牌)進行企劃與設計,並且在製作流程中自行完成全部或部分製作。

親自製作完成的作品。包含作品製作是使用縫紉機、陶輪、木工工具等設備或器材製作完成,或是作品的一部分由創作人自己親手加工完成。
此外,食品類商品原則上也歸類於此(若不符合上述內容,請選擇其他項目)。

▶︎ 企劃・設計〈僅負責企劃・設計,而未親自進行製作〉
由創作人(本人或其品牌)負責企劃、設計,並決定作品尺寸、規格之後,委託他人進行製作。
若是與外部的職人、工作室合作,或採用OEM生產的情況下,作品須完整體現創作人的企劃・設計理念。

▶︎ 選品 〈未參與製作、設計〉
創作人(本人或其品牌)未參與製作流程、企劃或設計,而是依據自身的審美觀與價值觀進行選品、採購並販售。

不只是單純進貨或轉售,而是需具採購的概念。
適用於挑選以下作品,並參與整體商品規劃的情況。

適用對象
・手作作品(以手工加工、製作素材後完成的作品)
・原創作品(由創作人自行企劃、設計,並具備獨特性的作品)
・手工藝材料類別


《如果對選項的判斷有疑問時》

Q. 由團隊或工作室進行製作,也算是「自行製作」嗎?
A. 是的,屬於「自行製作」。
不僅限於本人,只要是在品牌、團隊或工作室內進行製作,都符合「自行製作」的範圍。
Q. 僅負責設計,實際製作則委託外部的工作室或職人進行。
A. 屬於「企劃・設計」。
如果負責的是企劃、設計及決定作品的尺寸規格,將製作委託給外部進行,請選擇「企劃・設計」。
Q. 對於進貨後的商品進行檢驗與包裝算是「自行製作」嗎?
A. 屬於「選品」。
僅是進行商品檢驗、包裝,不算是「製作流程」作業。
Q. 使用市售零件組合製作飾品。
A. 基本上屬於「自行製作」。
判斷標準不在於是否使用市售零件,而是以作品是否由自己完成製作來判斷。
但需要注意的是,能在Creema上架的作品必須反映「創作人的創意與獨特性」。
如果只是單純將配件組合包或是零件直接組合,在設計或規造型上沒有展現出獨特性,則無法上架。
Q. 將和服改製成包包或小物。
A. 屬於「自行製作。
如果是自己將現成的材料進行改造加工,製作成全新的作品,即屬於「自行製作」。
Q. 手機殼上的插圖是自己設計,但印刷與製造委託外部廠商。
A. 屬於「企劃・設計」。
如果是原創的插圖,或是自行決定尺寸,製造作業流程是委託外部廠商進行,即屬於「企劃・設計」。
Q. 販售鮮花或植物時,是屬於哪一類?
A. 需依內容而定。
如果是花藝設計、或是自己培育等,有加入自己的創意,則屬於「自行製作」。
如果只是將進貨的植物直接販售,則屬於「選品」。

《無法上架販售的作品》

  • 直接販售大量生產品的現成品(不包含手工藝材料)。作品未能反應創作人自己的創意,或是獨特性
  • 將現成商品組成套組後販售
  • 僅將材料包直接組裝完成的商品
  • 只是在現成品上貼上貼紙或標籤
  • 將他人製作的作品,未標示製作者姓名而以自己的名義販售
  • 品牌的仿冒品・模仿品
  • 違反使用規範的商品
  • 使用未取得製造商許可的材料、布料所製作的商品或是改造品
  • 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作品